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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案款专户变更的公告

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

关于案款专户变更的公告

OF GRAIN


经重庆市财政局审批,本院对案款专户进行了变更。为方便案件当事人及时掌握案款专户信息情况,现公告如下:


一、原案款专户自2022年3月31日停止使用(户名: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,账号:500102111018010002615,开户行:交通银行重庆渝中支行)。


二、2022年1月1日以后立案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,交纳案款以《执行通知书》上载明的账户信息为准;2022年1月1日以前立案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,交纳案款账户信息如下:


户名: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


账号:3941 0180 80889 8686


开户银行: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


备注:案号及案件当事人信息


三、非执行案件交纳案款账户信息以承办人通知为准。


特此公告


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

2022年3月25日


来源:执行局  行装处

编辑:渝五法宣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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